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出具公证书。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要明确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还要准备双方已经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结婚证也是必须的材料,它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申请环节。当事人需亲自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之所以要求亲自办理,是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和重大财产权益,必须由本人表达真实意愿。在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等内容。
之后,公证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公证员可能会就离婚协议的有关内容询问当事人,以确保当事人是在完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并且对协议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
如果审查通过,公证处会按照法定程序出具离婚协议公证书。公证书会明确记载公证的事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公证的日期等内容。公证书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明离婚协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还需按照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