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鉴定轻伤的标准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涵盖了头颈部、肢体、躯干部等多部位的损伤情况。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判定打架轻伤的权威依据,其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下从不同身体部位举例说明。

头颈部损伤:轻伤一级包括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等。轻伤二级有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舌缺损;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等。

肢体损伤:轻伤一级有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手部离断伤、缺失或者功能障碍达到一定程度等。轻伤二级包括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等。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轻伤一级如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肋骨骨折6处以上等。轻伤二级包括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肋骨骨折2处以上;骨盆骨折等。

在实际鉴定中,应由专业的法医依据该标准,结合伤者的病历、影像资料以及对伤者的身体检查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从而得出准确的损伤程度鉴定结果,该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意义。

打架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