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遗弃致死罪”这一罪名,与之相关的是遗弃罪。若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可能是遗弃罪的加重情节,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构成故意杀人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包括因年老、年幼、患病、伤残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负有扶养义务”不仅包括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义务,还包括基于合同、业务等产生的扶养义务。

当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时,通常会作为遗弃罪的加重情节来考量。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断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方式。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将被害人遗弃在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车站、医院门口等,一般构成遗弃罪。例如,父母将患病的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其主观上是希望他人能够发现并救助婴儿,只是不想承担扶养责任,这种情况通常按遗弃罪处理。

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遗弃在无法获得救助的场所,如偏僻的深山、荒野等,使被害人面临生命危险且几乎不可能得到他人救助,此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可能已转化为剥夺他人生命,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放任甚至积极追求的态度。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认定罪名和量刑。

遗弃致死罪是什么犯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