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诉讼离婚开庭前原告应准备身份证据、婚姻关系证据、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子女抚养证据、财产及债务证据等。

在一次诉讼离婚开庭前,原告需要精心准备各类材料,以便更好地在法庭上陈述诉求和事实。身份证据是基础材料。原告需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要获取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信息,这有助于法院准确确定被告身份,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婚姻关系证据必不可少。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文件,原告要携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结婚证遗失,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以此证实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这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是核心材料之一。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情况,要准备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这些材料能直观反映暴力行为的发生及造成的后果。若因感情不和分居,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用以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间。出轨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悔过书等,也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明。

子女抚养证据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案件很重要。原告要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明确子女的身份和年龄信息。还需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其表达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相关材料也可作为参考。

财产及债务证据同样关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准备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清晰列出财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债务凭证,说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金额。准备好这些材料,能让原告在诉讼离婚开庭时更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次诉讼离婚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