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2个月,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2个月大的孩子正处于婴儿期,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为强烈,母亲在喂养、照顾等方面通常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被传染,影响孩子的健康;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例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喂养等抚养义务;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
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孩子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即使法院判决孩子由母亲抚养,随着孩子的成长和情况的变化,后续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例如,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始终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核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