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起诉离婚,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男方一般情况下不得起诉,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最终作出判决。

在孕期通常只有女方有起诉离婚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步是准备起诉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有)、财产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是法院安排调解。离婚案件在审理前,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双方能在调解中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第四步是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第五步是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孕期起诉离婚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