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多支付11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上的明确要求。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措施。举例来说,如果员工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每月支付10000元给员工,直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止,但最多支付11个月。
关于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员工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合同,那么从2月1日起,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资。而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在6月1日与员工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二倍工资就支付到5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之前11个月的二倍工资,还需要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员工在遇到入职未签订合同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