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判刑需根据具体年龄和情节来确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判断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判刑的关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处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犯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量刑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基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同时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
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例如,在一些具体案例中,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故意杀人,且事后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法院可能会在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判刑需要结合具体的年龄、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