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发生时间、未能得逞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上。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从发生时间来看,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之后,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例如,在故意杀人案件中,行为人已经持刀冲向被害人。而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甚至在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时也可能成立。比如,行为人准备好凶器前往被害人住所的路上,因良心发现而放弃犯罪,这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在实施伤害行为过程中主动停止,就是实行阶段的中止。

未能得逞的原因不同。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能得逞,这些原因违背了犯罪分子的本意,使其无法完成犯罪。常见的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物质条件的限制等。例如,行为人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这是因为外界的强制力量导致犯罪无法继续。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行为人主观上自愿放弃犯罪意图,不受外界强制因素的影响。比如,行为人在投毒后,因害怕承担法律后果而主动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

行为结果方面,犯罪未遂虽然没有达到既遂状态,但已经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而犯罪中止如果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小。

刑事责任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可见,法律对犯罪中止的处罚更为宽大,这也体现了鼓励犯罪分子及时悬崖勒马、减少社会危害的立法意图。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