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和工伤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主体、赔偿依据、处理程序、赔偿责任等方面。
适用主体不同。雇主责任主要适用于雇佣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家庭请的保姆、私人包工头雇佣的工人等。而工伤适用于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的赔偿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在雇佣活动中,雇员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工伤赔偿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只要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处理程序不同。雇主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通过协商、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当事人需要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而工伤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首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
赔偿责任不同。雇主责任中,雇主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雇员自身存在过错,会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而工伤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就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情形,如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伤亡的。工伤赔偿有较为明确和统一的标准,而雇主责任的赔偿数额则需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