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要准备相关的材料。需要撰写一份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阐述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情况)。同时,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等。还需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件材料。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或者能否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若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不过,过了六个月之后,原告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
单方面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时,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