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没改离异通常是可以领结婚证的。
按照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并不以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唯一判断依据。婚姻登记机关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提供的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能够证明其已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关于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信息,只要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即可。也就是说,即使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未更新为“离异”,但当事人声明自己处于离异状态,并能提供合法的离婚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的地方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更新为“离异”,再办理结婚登记。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所以,如果户口本没改离异,准备领结婚证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若需要更新户口本信息,当事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手续,之后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样能避免因信息不一致等问题耽误时间,确保结婚登记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