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分配需根据房屋购买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可能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也可能双方按一定比例分割。

离婚案件中,房屋分配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以下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婚前购房: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仍归男方所有。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一般归首付支付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房: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存在特殊性质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分配时还需考虑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如果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可按照一般房屋分割原则处理;公租房则涉及租赁权的问题,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居住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由哪一方继续承租。离婚时房屋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离婚时,房屋怎么分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