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不合格时,若要退房,需先查看合同约定,若符合约定退房条件,可按约定流程退房;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可依据法律规定,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对房屋交付的标准和退房的条件有明确约定。当收房时发现房屋不合格,应第一时间仔细查阅购房合同。如果房屋的问题符合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情形,比如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一定比例、房屋装修标准未达到合同要求等,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退房流程进行操作。一般来说,需要向开发商发出书面的退房通知,明确表达退房的意愿和依据的合同条款。

若合同中没有相关退房约定,就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相关法律,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若核验结果确实不合格,就可以此为依据要求退房。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一般是指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房屋漏水导致无法正常居住、房屋存在严重的异味影响身体健康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以证明房屋质量问题对正常居住使用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与开发商协商退房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文件和沟通记录。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房不合格如何退房(0)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