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开发商手续不全、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况下,购房者通常可以退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在购房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交房时间,若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房,且经过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例如合同约定6月30日交房,到了8月1日仍未交付,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依旧无法交房,购房者就可要求退房。

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又或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比如房屋出现墙体严重裂缝、地基下沉等情况。

开发商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五证齐全才能销售房屋。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销售,与购房者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面积误差超过3%,按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规划设计,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因为这属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

无法办理产权证书,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书,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比如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他人,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