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一些情形下会被认定无效。常见的无效情形包括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了解这些无效情形,能帮助夫妻在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避免协议被认定无效,保障自身权益。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一些无效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例如,协议中约定一方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显然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
2、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当协议的内容损害到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时,也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这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有些夫妻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表面上是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但实际上是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例如,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而签订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因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而无效。
4、意思表示不真实
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该协议的效力是存在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就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可以被撤销的。
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债务归一方无效的情形
在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也存在无效情形。
1、对外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之间约定债务归一方承担,这只是在夫妻内部有效,对于善意第三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例如,夫妻在婚内共同向银行贷款,之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约定该债务由一方承担,但银行并不知晓该约定,那么银行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因为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2、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如果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债务归一方承担,这种约定是无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在面临大量债务时,为了避免财产被执行,签订协议将所有债务归没有财产的一方承担,这种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3、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承担约定
如果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的。例如,法律规定某些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协议却约定由一方承担,这种约定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涉及房产分割无效的情形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涉及房产分割时,也可能存在无效情形。
1、无权处分他人房产
如果协议中涉及处分他人的房产,那么该部分约定是无效的。例如,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分割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由于夫妻对该房产没有处分权,这种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房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只有所有权人才能对房产进行处分。
2、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赠与
在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如果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房产在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夫妻在协议中约定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赠与方反悔,那么该赠与约定可能无法实现。
3、违反限购政策的房产分割约定
在一些实行房产限购政策的地区,如果协议中的房产分割约定违反了限购政策,也是无效的。例如,一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协议却约定将房产过户给该方,这种违反政策规定的约定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无论是整体协议还是涉及债务、房产分割的部分,都可能存在无效情形。了解这些无效情形,对于夫妻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其他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问题,比如协议签订时一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如何处理等。如果您在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