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后,法院量刑会根据是否情节严重而有所不同。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是特殊主体犯罪,要求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司法实践中认定与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认定
情节严重一般是衡量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关键因素。比如造成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等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2、情节特别严重的考量
情节特别严重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进行界定,但通常会在情节严重的基础上,考虑枉法裁判行为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损害,或者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例如导致重大公共项目受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量刑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法院在对行政枉法裁判罪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本身造成的后果,还会涉及到犯罪人的主观态度等方面。
1、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
如前面所述的造成当事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损失越大、影响越恶劣,量刑往往越重。例如导致众多当事人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枉法裁判行为,会比仅造成个别当事人轻微财产损失的量刑要重。
2、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
如果犯罪人是积极主动地实施枉法裁判行为,并且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如收受当事人贿赂等,那么其主观恶性较大,量刑也会相应加重。相反,如果虽然存在枉法裁判行为,但主观故意程度相对较轻,如因工作疏忽导致误判后又积极纠正等情况,量刑会相对较轻。
3、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在司法审判中,犯罪人如果能够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并且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如实退还违法所得等,法院在量刑时会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适当从轻处罚。
三、如何避免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避免因行政枉法裁判罪被量刑,需要从多个方面做起,以确保司法公正和自身的职业安全。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司法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和精神。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避免因法律理解错误而导致枉法裁判。例如定期参加法律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
要秉持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不得接受当事人的贿赂、宴请等不正当利益,保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
3、提高自身责任意识
充分认识到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认真负责,详细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避免主观臆断和草率判决。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要积极寻求上级指导或者组织专业研讨,确保裁判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并且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司法工作人员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避免陷入该罪的风险。如果大家在行政司法相关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判断司法工作人员是否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等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