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多久做劳动鉴定展开探讨。通常,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就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同时也介绍了相关规定及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还对与工伤认定、劳动鉴定紧密相关的“工伤认定书拿到后申请劳动鉴定的流程”和“劳动鉴定结果对赔偿的影响”等内容进行了分析。

一、拿到工伤认定书多久后做劳动鉴定

一般来说,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要等到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伤情稳定的判断

对于伤情稳定的判断,并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比如骨折患者,可能在骨折愈合,拆除固定装置,且肢体功能恢复到一定程度,不再有明显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时,可认为伤情相对稳定。像简单的手指骨折,可能3 - 6个月就可达到稳定状态;但如果是复杂的粉碎性骨折,涉及关节面损伤等,可能需要6 - 12个月甚至更久。

2、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所以,通常停工留薪期满,就可以考虑申请劳动鉴定了。

拿到工伤认定书多久后做劳动鉴定(0)

二、工伤认定书拿到后申请劳动鉴定的流程

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这是确保鉴定结果公正、有效的重要环节。

1、准备材料

需准备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例如,病历材料要详细记录受伤情况、治疗过程、各项检查结果等,以便鉴定专家全面了解病情。

2、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申请时间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避免逾期影响鉴定。

3、鉴定过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4、作出结论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劳动鉴定结果对赔偿的影响

劳动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和赔偿项目。不同的鉴定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1、一级至四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2、五级至六级伤残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七级至十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文围绕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劳动鉴定的时间、申请流程以及鉴定结果对赔偿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实际处理工伤问题时,还可能会遇到如对劳动鉴定结果不服该如何处理、不同地区赔偿标准差异等问题。如果你在工伤认定、劳动鉴定以及赔偿等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