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时,价款结算通常参照合同约定。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参照约定支付价款;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价款。此外,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造成损失,各方按过错分担责任。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价款
当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价款结算问题较为复杂,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的付出能得到相应回报。
1、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折价补偿。这里强调的是“参照”,而非完全按照合同执行。例如,某建设工程合同虽被认定无效,但工程质量达标,此时就可以参考原合同中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进行结算。
2、工程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情况
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但是经过修复后验收合格,修复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之后,发包人仍需参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比如,工程存在一些质量瑕疵,承包人进行了修复并使工程达到合格标准,那么发包人在扣除修复费用后,按照约定支付剩余价款。
3、工程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情况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经过修复后仍然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是对承包人的一种约束,促使其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价款结算的法律依据解读
理解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价款结算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准确把握结算规则。《民法典》相关规定是处理此类问题的重要准则。
1、体现公平原则
法律规定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体现了公平原则。承包人投入了人力、物力进行工程建设,即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合格,就应获得相应补偿,避免发包人因合同无效而不当得利。
2、保障工程质量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进行区分处理,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或无法获得价款,这能够促使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3、明确各方责任
规定各方按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使得在合同无效且工程出现问题时,能够清晰划分责任,避免纠纷的无限扩大。
三、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价款结算的实际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能更直观地了解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价款结算的情况。下面以一个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1、案例介绍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经初步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进行了修复,再次验收时部分工程仍不合格。
2、结算处理过程
对于合格部分,参照合同约定进行了价款结算。而对于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合格的部分,乙公司未获得该部分的价款。同时,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根据双方过错,乙公司承担了大部分责任。
3、案例启示
此案例提醒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要重视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工程质量。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发包人也要加强质量监督,以避免合同无效带来的结算纠纷和损失。
综上所述,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时价款结算需综合考虑工程质量、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合同约定不明确、各方对质量认定有争议等问题。如果您在建设施工合同价款结算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