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是有追诉期的。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它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受贿数额等情节有不同量刑幅度,对应不同追诉期。这一制度既保证了对犯罪行为的及时追究,也避免了因时间过长难以有效追诉而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有没有追诉期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是有追诉期的。追诉期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与追诉期对应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受贿数额等情节不同,有着不同的量刑幅度。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具体追诉期分析

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期为五年。若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则为十五年。而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时,追诉期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有没有追诉期(0)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诉期的计算方式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诉期的计算方式有其明确的法律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1、一般犯罪情况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这种一次性完成的犯罪行为,犯罪之日就是其实施受贿行为并达到犯罪构成要件之日。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在某一天收受了他人的财物,完成了受贿行为,那么追诉期就从这一天开始计算。

2、连续或继续犯罪情况

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具有连续性,比如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每次收受行为间隔时间较短且具有关联性,那么追诉期从最后一次受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例如,乙在一段时间内多次收受不同行贿人的财物,这种情况下,追诉期从其最后一次收受财物的日期开始计算。

3、追诉期内再犯罪情况

若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追诉期内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不管后罪与前罪是否相关,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比如,丙在因受贿行为处于追诉期内时,又实施了职务侵占罪,那么其受贿行为的追诉期就从实施职务侵占罪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三、影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诉期的因素

影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诉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会对追诉期的确定和执行产生重要影响。

1、受贿数额和情节

受贿数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直接决定了法定最高刑,进而影响追诉期。如前文所述,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对应不同的量刑幅度和追诉期。同时,是否存在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节也会影响量刑和追诉期。例如,丁受贿数额较大,但存在索贿情节,可能会加重处罚,从而使追诉期相对延长。

2、司法机关的立案情况

如果司法机关在追诉期内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旦司法机关启动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调查程序,即使犯罪嫌疑人逃跑,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例如,戊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潜逃,那么他的案件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3、被害人的控告情况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行贿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在追诉期内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控告,而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未立案,那么该受贿案件同样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综上所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有追诉期,其追诉期的确定与计算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追诉期的相关问题较为复杂,不同案件可能存在不同情况。比如,受贿行为的认定、数额的确定、情节的判断等都可能引发争议。如果您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诉期等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