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完工时结算需要依据合同约定、遵循一定的流程并考虑多种因素。若合同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成本加利润等方式结算。流程上要收集资料、确定工程量、协商结算方式等。同时要考虑质量、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此外,对于工程中途停工和未完工交付使用后的结算也有其特点和注意事项。
一、工程未完工如何结算
工程未完工进行结算时,首先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对未完工工程的结算有明确条款,就按照合同规定来处理。例如合同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进度款,那么就以此为依据。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这是比较常见的方式。需要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详细的测量和评估,确定其实际的工程量。比如在建筑工程中,已完成的基础部分、主体结构的层数等。然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出这部分工程的价值。
2、成本加利润结算
核算已投入的成本,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利润率计算利润,两者相加得出结算金额。不过这种方式需要对成本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确认。
3、协商结算
当双方对结算方式和金额存在分歧时,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双方坐下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工程的进度、质量、市场行情等,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算方案。

二、工程中途停工如何结算
工程中途停工结算与未完工结算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殊点。首先同样要查看合同中关于停工结算的条款。
1、确定停工原因
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导致停工,如资金不到位、设计变更等,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包括停工期间的人工、设备闲置费用等。如果是承包方的原因,如自身管理不善等,可能需要承包方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2、收集停工相关资料
包括停工通知、现场照片、设备闲置记录、人员考勤等。这些资料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证明停工的时间、范围和造成的损失。
3、协商结算金额
根据停工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确定结算金额。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市场价格的波动、后续复工的可能性等。
三、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后的结算
工程未完工就交付使用,结算时也有其特殊情况。虽然工程未全部完成,但已经开始使用,这就需要对已使用部分和未完成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1、对已使用部分进行质量评估
即使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也不能忽视质量问题。对已使用部分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如果存在质量问题,要根据责任划分进行处理,可能会影响结算金额。
2、确定未完成部分的处理方式
是由原承包方继续完成,还是由发包方另找他人完成。如果由原承包方继续完成,要明确后续的施工计划和结算方式;如果另找他人,要考虑原承包方已完成部分与后续施工的衔接和费用问题。
3、结算时考虑使用情况
由于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发包方可能已经从中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在结算时,要综合考虑这一因素,合理确定结算金额。
工程未完工结算涉及到合同约定、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无论是工程中途停工还是未完工交付使用后的结算,都需要双方谨慎处理,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工程质量纠纷、结算金额争议等问题。如果您在工程结算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