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否再起诉需分情况。若法院准予撤诉是因被告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等自愿原因,一般可再起诉;若因未交诉讼费等按撤诉处理,通常在法定期限内有正当理由可再起诉。撤诉原因不同、具体情形不同,结果也不同。
一、行政诉讼撤了能再起诉么
行政诉讼撤了是否能再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如果是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并且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原则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1、可以再起诉的情况
如果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若被告改变或者撤销了原行政行为,原告撤诉后,在新的事实和理由基础上,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2、不可以再起诉的情况
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如,原告因为自身原因主动撤诉,之后又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仅仅是反悔了之前的撤诉决定,这种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
二、行政诉讼撤诉后再起诉的条件
行政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这些条件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1、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所谓新的事实和理由,是指在撤诉之后出现了之前诉讼过程中不存在的情况。比如,被告在原告撤诉后又作出了新的行政行为,且该行为与之前的行政行为有本质区别,此时原告就可以基于这个新的行政行为再次起诉。
2、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起诉期限规定,即使原告撤诉后想要再次起诉,也必须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进行。如果超过了起诉期限,法院将不予受理。例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行政诉讼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起诉
行政诉讼中按撤诉处理和主动申请撤诉是不同的情形,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起诉也有其特殊规定。
1、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常见的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包括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
2、再起诉的规定
如果是因为上述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仍然以原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撤了能否再起诉要根据具体的撤诉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遇到诸如撤诉后发现新证据、被告的后续行为影响再起诉等问题。如果您在行政诉讼撤诉后对于能否再起诉以及相关程序存在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