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游被定性为虚开时,下游可能面临多种后果。若下游为善意取得,可能需转出进项税额、补缴税款但通常无罚款;若为恶意接受虚开发票,不仅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还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在经营活动中受限。
一、上游定性虚开下游需承担啥后果
当上游被定性为虚开时,下游企业或个人可能承担的后果需分情况来看。
1、善意取得虚开发票
如果下游企业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即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且有合理的交易基础。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下游企业需要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补缴相应的税款,但通常不需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不过,企业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的压力,因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例如,某企业从供应商处取得发票并正常抵扣了进项税,后来发现供应商虚开发票,该企业若能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就只需补缴税款。
2、恶意接受虚开发票
若下游企业明知是虚开发票仍接受并用于抵扣税款等,后果较为严重。要补缴已抵扣的税款、滞纳金以及高额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根据少缴税款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其他影响
无论善意还是恶意,上游虚开对下游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都会产生负面影响。纳税信用等级降低后,企业在发票领用、税收优惠享受、银行贷款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上游虚开下游善意取得发票的后续处理
对于上游虚开下游善意取得发票的情况,后续有一系列的处理流程。
1、税务机关调查
当税务机关发现上游虚开问题后,会对下游企业进行调查。企业需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合同、运输单据、资金流水等资料,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自己取得发票的善意。例如,提供真实的采购合同,证明货物或服务的交易是实际发生的;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资金的流向与交易相符。
2、进项税额转出与补缴税款
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善意取得后,企业要按照规定及时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补缴相应的税款。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操作,否则可能会产生滞纳金。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要准确记录进项税额转出和补缴税款的情况,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3、后续发票处理
如果善意取得的发票不能再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企业需要与上游企业协商重新取得合法发票。若无法重新取得,企业要考虑在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扣除问题,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三、上游虚开下游恶意接受的法律责任
上游虚开下游恶意接受,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下游企业恶意接受虚开发票,税务机关会责令其补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罚款幅度通常为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例如,某企业恶意接受虚开发票少缴税款100万元,可能会被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这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会造成巨大的冲击。
2、刑事责任
在刑法层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适用于恶意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量刑不同。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信用惩戒
企业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这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同时,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也会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上游虚开对下游的影响巨大,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会给下游企业带来诸多麻烦。在实际经营中,还可能存在上游虚开对下游企业出口退税的影响、下游企业如何避免上游虚开风险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