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公司注销后,债权人若要追回债务,需先明确公司注销前的清算情况。若清算程序合法合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清偿债务,可能较难再追讨;若存在未依法清算等情况,可向清算义务人、股东等追责。具体可通过查看清算报告、确定责任主体、收集证据等方式,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来尝试追回债务。
一、被告公司注销债务如何追回
当遇到被告公司注销后债务追回的问题时,首先要判断公司在注销前是否依法进行了清算。
1、合法清算情形
如果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清算,在清算过程中通知了债权人,并且处理了所有债务,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很难再要求追回债务。因为公司经过合法清算注销后,其法人人格已经消灭,债务也已在清算中处理完毕。
2、未依法清算情形
若公司未依法清算就注销,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查看公司的清算报告,确定是否存在虚假清算等情况。二是确定责任主体,通常可以向公司的清算义务人、股东等主张权利。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三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债权的存在。然后可以先尝试与责任主体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债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债务。

二、被告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向谁追讨债务
被告公司注销后,债权人追讨债务需要明确追讨对象。
1、股东
股东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么股东应当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股东承诺出资100万,但实际只出资了50万,那么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5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
2、清算义务人
清算义务人如果没有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义务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清算义务人未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在清算中得到处理,清算义务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承诺偿债人
如果在公司注销时,有第三人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该承诺偿债人追讨债务。
三、被告公司注销后追讨债务的法律依据
在被告公司注销后追讨债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1、《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如果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这些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股东、清算义务人等在公司清算过程中的责任。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被告公司注销后债务追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公司清算情况、责任主体的确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的适用等多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可能还会遇到责任主体难以确定、证据不足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