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复议与诉讼关系密切且有特定规则。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先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诉讼;但对于征税行为,需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起诉,即遵循复议前置程序。税收复议能发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作用,纠正违法或不当征税行为,且程序相对简便、高效;诉讼则是司法对税收行政行为的审查,具有终局性和权威性。明确二者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我国的税收复议与诉讼关系是什么

我国税收复议与诉讼的关系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自由选择型

对于大多数税收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先申请税收复议,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等行为。当事人若认为这些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既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模式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使其能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来选择最适合的救济途径。

2、复议前置型

对于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当事人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因为征税行为涉及到国家税收征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先由行政机关进行复议审查,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和准确性。

我国的税收复议与诉讼关系是什么?(0)

二、税收复议前置对当事人的影响

税收复议前置对当事人有诸多方面的影响。

1、程序上的限制

当事人不能直接就征税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先走完行政复议程序。这意味着当事人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行政复议环节。例如,在准备复议申请材料时,需要详细收集与征税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据,如纳税凭证、财务报表等。而且复议程序本身也有一定的时间要求,一般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这就使得当事人获得最终救济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2、专业性优势的利用

税收复议前置也有其积极的一面。行政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税收法律法规。在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征税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如果征税行为确实存在问题,行政机关可以及时纠正,避免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繁琐和不确定性。同时,复议程序相对诉讼程序更为简便、灵活,当事人可以更方便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3、对后续诉讼的影响

经过复议的案件,在后续的诉讼中,法院会对复议决定进行审查。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将成为被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要充分准备,以争取更有利的复议结果,从而在后续的诉讼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三、税收诉讼中对复议决定的审查要点

在税收诉讼中,法院对复议决定的审查有多个要点。

1、合法性审查

法院首先会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这包括审查复议机关是否具有法定的复议职权,复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是否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等。例如,如果复议机关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作出复议决定,那么该复议决定将被认定为违法。同时,法院还会审查复议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如果复议机关在作出决定时所依据的事实存在错误或者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撤销或变更该复议决定。

2、合理性审查

除了合法性审查,法院还会对复议决定进行合理性审查。虽然行政复议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涉及合理性问题。例如,复议机关作出的裁量性决定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是否显失公正等。如果复议决定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3、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法院在审查复议决定时,也会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将作为共同被告,法院会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则主要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但也会涉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以确定复议决定是否正确。

综上所述,我国税收复议与诉讼关系既有自由选择型,又有复议前置型。税收复议前置对当事人在程序、专业性利用和后续诉讼等方面有影响,而税收诉讼中法院会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等方面对复议决定进行审查。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税收复议与诉讼的衔接问题、复议决定的执行问题等。如果您在税收复议与诉讼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