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后作无罪处理是否能获国家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属于法定的可获赔偿情形,如违反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等,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若不符合法定情形则不能获赔。判断时要综合考虑监视居住的合法性、实施过程等多方面因素。
一、监视居住后作无罪处理能获国家赔偿吗
监视居住后作无罪处理不一定能获得国家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但是监视居住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司法机关在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比如没有法定的理由就对公民进行监视居住,或者超期监视居住,并且最终当事人被认定无罪,那么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形
如果司法机关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公民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且没有超期等违法情形,即使最终当事人被认定无罪,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是一种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在采取措施时是基于当时的证据和情况,不能因为最终结果是无罪就一概要求国家赔偿。

二、监视居住违法情形下无罪处理获国家赔偿的流程
当监视居住存在违法情形且当事人最终被无罪处理时,要获得国家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1、提出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里的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赔偿请求人可以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内容。
2、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复议与诉讼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三、监视居住合法但超期后无罪处理的国家赔偿认定
即使监视居住最初是合法的,但如果超期且最终当事人被无罪处理,也涉及国家赔偿认定问题。
1、超期的界定
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的期限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属于超期监视居住。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认定超期的起始时间和时长,这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文书和实际执行情况来判断。
2、超期监视居住与国家赔偿的关系
超期监视居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当最终当事人被认定无罪时,这种超期的监视居住就构成了国家赔偿的事由。因为在当事人被证明无罪的情况下,超期的监视居住是没有合法依据的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基于超期监视居住的事实,按照国家赔偿的程序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因超期监视居住给当事人造成的人身自由损害等方面的赔偿。
3、证据的收集与提供
当事人要获得国家赔偿,需要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超期监视居住的事实。比如,相关的法律文书、监视居住执行记录等,以证明监视居住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超期的具体时长等情况。这些证据对于认定超期监视居住和获得国家赔偿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后作无罪处理能否获得国家赔偿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涉及到监视居住是否违法、是否超期等多方面因素。还有如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能否获得赔偿、国家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