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指的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其处罚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对于使用童工,每使用一名每月处5000元罚款;无营业执照等单位非法用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造成劳动者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等。

一、非法用工怎么处罚标准

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对于非法用工的处罚标准,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1、使用童工的处罚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无营业执照等单位非法用工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该单位的劳动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用工怎么处罚标准(0)

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1、一次性赔偿的范围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非法用工的认定标准

非法用工的认定对于确定相关责任和进行处罚至关重要。一般来说,非法用工的认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合法

即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这类单位不具备合法的用人主体资格,其招用劳动者的行为属于非法用工。

2、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构成使用童工的非法用工行为。国家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除了一些特殊行业经审批后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外,其他情况使用童工均属非法。

3、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用工行为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非法用工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处罚标准、伤亡人员赔偿以及认定标准等。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非法用工引发的劳动纠纷处理、非法用工单位的监管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