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的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在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三人过错等情形下,责任承担会有所不同。当存在第三人过错时,第三人需承担相应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明确责任承担对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谁来担
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通常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1、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意味着只要动物造成了第三人损害,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例如,甲家的狗突然冲出咬伤了路过的乙,即使甲平时对狗管理严格,没有疏忽,也需要对乙的损害负责。
2、免责或减责情形
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如,乙故意挑衅甲家的狗,导致被咬伤,那么甲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3、第三人过错的情况
如果损害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例如,丙故意激怒甲家的狗,导致狗咬伤乙,乙既可以要求甲赔偿,也可以要求丙赔偿,甲赔偿后可以向丙追偿。

二、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的承担会有不同的规定。
1、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
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没有免责事由。这是因为这类动物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对社会公众的安全威胁较大。比如,甲饲养了一只藏獒,藏獒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若藏獒咬伤了乙,甲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免责。
2、动物园的动物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例如,乙在动物园参观时被猴子抓伤,若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已经按照规定设置了防护设施、对动物进行了合理管理等,尽到了管理职责,那么动物园可以不承担责任。
3、遗弃、逃逸的动物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比如,甲遗弃了自己的猫,这只猫在流浪期间抓伤了乙,甲仍然要对乙的损害负责。
三、如何确定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的赔偿范围
确定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的赔偿范围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1、人身损害赔偿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例如,乙被甲家的狗咬伤,乙去医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因伤请假耽误工作减少的收入等,甲都需要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
如果动物造成了第三人财产的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要赔偿财产损失。比如,甲家的牛把乙家的庄稼毁坏了,甲要赔偿乙庄稼的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
因动物致害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乙被甲家的狗咬伤后,留下了心理阴影,经常做噩梦,影响了正常生活,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动物致第三人损害责任的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更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动物致害的证据收集、责任比例的划分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