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中贿赂罪包含行贿罪和受贿罪等,其成立条件有所不同。行贿罪成立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且主观上是故意。受贿罪成立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样主观上是故意。相关规定旨在维护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一、法律规定中贿赂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贿赂罪并非单一罪名,主要包括行贿罪和受贿罪。

1、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主观方面,行贿人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这里的不正当利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客观方面,行贿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贿论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受贿罪的成立条件

主体上,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方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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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贿罪成立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行贿罪的金额标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1、一般情形下的金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般情况下行贿罪入罪的基本金额标准。

2、特殊情形下的金额标准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这些特殊情形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特定领域行贿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行贿行为的严厉打击。

三、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如何认定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

1、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明确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是否已经实际着手实施,就可以认定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这种承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财物时,明确表示会为对方办理某件事情,或者以某种行为暗示会为对方提供帮助,都属于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2、正在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当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行为时,无疑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联系相关业务、审批项目等,即使最终利益没有实现,也不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3、已经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

这是最为明显的一种情形,即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自己的职务行为,已经使请托人获得了相应的利益。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帮助请托人成功获得了项目的承包权、审批通过了相关文件等。对于一些事后受贿的情况,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前没有受贿的故意,但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样可以认定为受贿罪。

综上所述,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涉及行贿罪和受贿罪等不同罪名,行贿罪有金额标准和主观故意等要求,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有多种认定方式。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还有很多相关问题值得探讨,比如单位行贿罪与个人行贿罪的区别、受贿罪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具体认定等。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