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通常是在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需有犯罪嫌疑的初步证据,如被害人指认、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等,以证明被拘留人有实施犯罪的可能性,但这种证据要求并非达到定罪的标准。同时,刑事拘留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出示拘留证等。还涉及到刑事拘留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不足时的处理等相关情况。
一、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才拘留吗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是在有一定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
1、证据的初步性
这里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可以定罪的程度,而是有初步的迹象表明被拘留人有实施犯罪的可能性。比如,被害人指认某人对其实施了抢劫行为,这就是一个初步的证据,公安机关可以据此对该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2、程序的法定性
即使有了初步证据,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刑事拘留所需要的证据具有多样性和初步性的特点。
1、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全过程,这就是非常有力的直接证据。又如,犯罪现场有证人目睹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并能够清晰指认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证言也属于直接证据。有了这些直接证据,公安机关就有更充分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2、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虽然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但多个间接证据结合起来也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比如,在盗窃案件现场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了与被盗物品相关的可疑物品,这些间接证据相互印证,也可以作为刑事拘留的依据。
3、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和价值。不同类型的证据证明力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物证、书证的证明力相对较强,而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则可能受到证人的主观因素影响。在判断是否进行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的证明力。
三、没有足够证据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证据却被刑事拘留,也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1、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而被拘留,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要求国家赔偿
如果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被错误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被错误拘留,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违法,会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通常是基于一定证据进行的,但证据要求有其特殊性。在实践中,还会涉及到证据的类型、证明力以及证据不足时的处理等诸多问题。如果您在刑事拘留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比如刑事拘留的期限如何计算、证据不足被拘留后赔偿的具体标准等,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