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改判并不必然导致国家赔偿。国家赔偿通常是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在民事再审改判中,只有当符合特定条件,如法院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执行错误等,才可能涉及国家赔偿。判断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且需遵循法定程序。
一、民事再审改判是否国家赔偿
民事再审改判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1、一般情况
在民事案件中,再审改判只是对原判决结果的纠正,可能是因为新证据的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等原因。这种单纯的改判,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所以通常不能获得国家赔偿。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审因对合同条款理解有误导致判决错误,再审予以改判,但这并非是法院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就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2、特殊情况
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法院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比如,法院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导致当事人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只是民事案件的再审改判,当事人也可以就法院的违法行为申请国家赔偿。

二、民事再审改判国家赔偿的条件
要想在民事再审改判后获得国家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存在违法行为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了违法行为,如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超标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违法对妨害诉讼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错误执行他人财产等。这些违法行为是获得国家赔偿的前提。
2、有损害结果发生
违法行为必须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财产上的损失,如因违法查封导致财产贬值、无法正常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人身权利的损害,如错误拘留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精神痛苦等。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害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结果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即使存在法院的违法行为,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例如,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而不是法院的查封行为,就不符合国家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
三、民事再审改判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当符合民事再审改判国家赔偿的条件时,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1、提出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民事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违法行为的法院。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内容。
2、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协商。
3、复议程序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4、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所述,民事再审改判后是否能获得国家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其他与民事再审改判和国家赔偿相关的问题,比如赔偿数额的具体计算标准、赔偿义务机关的认定等。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