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税收复议规定是处理税务争议的重要规则。它规定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部分情况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规定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明确了复议和诉讼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为解决税收行政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行政诉讼税收复议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税务争议。根据相关法律,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复议前置情形

对于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实行复议前置。即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2、选择复议情形

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当事人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申请期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规定是什么?(0)

二、行政诉讼税收复议的申请流程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的申请流程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了解这些流程,有助于纳税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1、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凭证等。

2、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或者口头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3、受理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审理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三、行政诉讼税收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与行政诉讼虽然都是解决税务争议的途径,但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而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3、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审查其合理性。而行政诉讼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审理程序不同

行政诉讼税收复议的审理程序相对简便、灵活,一般实行书面审查。而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较为严格,需要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等环节。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税收复议规定明确了税务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包括复议前置和选择复议的情形、申请流程等内容。同时,行政诉讼税收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性质、受理机关、审查范围和审理程序等方面存在区别。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行政诉讼税收复议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税收复议的赔偿问题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