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刑事拘留时看守所拒收,通常是因为被拘留人存在一些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情况。解决办法需根据具体原因来确定,如因疾病原因拒收,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因材料问题拒收,则应补充完善材料;要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与看守所进一步沟通协调解决方案。了解这些办法,能帮助相关人员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妥善处理,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一、刑事拘留看守所拒收有何解决办法
当遇到刑事拘留看守所拒收的情况,可按以下思路寻找解决办法。要明确拒收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1、因被拘留人身体原因拒收
如果是因为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处于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等不适合羁押的情形而被拒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可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这样既保障了被拘留人的健康权益,也保证了刑事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2、因材料问题拒收
若看守所拒收是因为相关法律文书不齐全或者存在错误,办案机关应及时补充、更正材料。比如拘留证填写有误、缺少相关证据材料等情况,办案人员要迅速进行整改,确保材料符合看守所收押要求。
3、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一些因特殊情况导致的拒收,如看守所设施故障、羁押场所紧张等,办案机关可以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例如,等待看守所设施修复后再进行羁押,或者协商是否可以转移至其他合适的羁押场所。

二、刑事拘留看守所拒收因疾病的解决办法
当刑事拘留看守所因疾病拒收时,要依据不同疾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1、严重疾病情况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被拘留人,可按照保外就医的程序办理。首先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证明被拘留人确实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病情严重程度、对社会的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被拘留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
2、传染性疾病情况
如果被拘留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看守所出于公共安全考虑拒收。此时,办案机关可以先安排被拘留人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待病情得到控制、符合收押条件后再送看守所羁押。同时,在隔离治疗期间,也要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可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讯问等工作。
3、其他疾病情况
对于一些一般性疾病,但看守所认为不适合羁押的情况,同样可以考虑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变更强制措施后,要对被拘留人的病情进行跟踪,确保其得到适当治疗,同时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
三、刑事拘留看守所拒收因材料不全的解决办法
因材料不全导致看守所拒收,办案机关需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材料。
1、明确所需材料
当收到看守所的拒收通知后,办案人员要第一时间与看守所沟通,明确具体缺少哪些材料。一般来说,常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拘留证、提请批准逮捕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了解清楚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
2、补充材料
根据明确的材料清单,迅速开展补充工作。对于证据材料,要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是缺少某些证人证言,要及时询问证人并制作笔录;如果是鉴定意见缺失,要尽快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补充材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证据来源合法。
3、再次提交审核
在材料补充完整后,要及时将材料再次提交给看守所进行审核。提交时要注意材料的整理和装订,确保清晰、规范。同时,与看守所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审核进度,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
当遇到刑事拘留看守所拒收的情况,无论是因身体原因、材料问题还是其他特殊情况,都要冷静分析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妥善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被拘留人身份信息有误、看守所对法律理解存在差异等更多复杂问题。如果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有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