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主要涵盖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以及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受理范围内。同时,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在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1、人身权利受损的物质损失
当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进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被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对这些物质损失进行赔偿。
2、财物毁坏的物质损失
如果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由此造成的物质损失也在受理范围内。例如,在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毁坏了被害人的车辆、家具等物品,被害人可以就这些财物的价值以及修复费用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排除精神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受理精神损失赔偿。因为刑事诉讼主要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和对物质损失的弥补,精神损失的认定和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存在一定难度和争议。

二、人身权利受损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权利受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赔偿项目较为多样。
1、医疗相关费用
包括为治疗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伤病所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且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关联的。例如,在交通肇事犯罪中,被害人因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在医院的各项医疗费用都可要求赔偿。
2、误工费
被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需要考虑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则根据被害人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判断。
3、护理费
如果被害人因伤需要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可要求赔偿。护理费的计算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确定。
4、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特定情况)
在造成被害人残疾或死亡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但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也有一定条件。
三、财物毁坏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财物毁坏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确定有一定的方法和原则。
1、财物价值的评估
对于被毁坏财物的价值,通常需要进行评估。可以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财物的购买时间、使用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其实际价值。例如,对于一辆被毁坏的汽车,评估机构会考虑汽车的品牌、型号、购买年限、行驶里程等,综合评估出其在被毁坏时的价值。
2、修复费用
如果财物可以修复,那么修复费用也是赔偿的一部分。修复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来确定,包括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维修人工费用等。但修复费用应是合理的,如果存在过度维修的情况,可能不会得到全部支持。
3、折旧因素
在确定财物价值时,需要考虑财物的折旧。因为财物在使用过程中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价值损耗。比如一台使用了几年的电脑,其价值会低于购买时的价格,在计算赔偿时要将折旧因素考虑进去。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主要围绕人身权利受损和财物毁坏的物质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人身权利受损和财物毁坏的赔偿项目及标准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案件中可能会存在各种复杂情况,如赔偿责任的划分、证据的收集等。如果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收集有效的赔偿证据、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如何进行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