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时效一般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障碍消除后可继续计算。了解该时效对于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时效是多长时间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就土地征收而言,这意味着被征收人如果对土地征收的相关行政行为存在异议,通常需要在六十日内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1、起算时间
起算点是自被征收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这里的“知道”,通常以被征收人收到相关征收文件、通知等书面材料的日期为准。如果是通过公告形式告知的,则以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特殊情况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比如,被征收人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在其康复后,剩余的申请期限继续计算。

二、土地征收行政复议超时效怎么办
如果超过了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的时效,通常情况下,复议机关将不再受理该复议申请。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被征收人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
1、尝试说明理由
被征收人可以向复议机关说明超时效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的,复议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2、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行政复议超时效,但被征收人仍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3、寻求其他途径
可以通过与征收方协商沟通,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
三、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时效的计算起点对于准确把握复议申请时间非常关键。
1、书面通知情况
当被征收人收到有关土地征收的书面通知时,该书面通知的送达日期就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六十日的复议时效。例如,被征收人于 5 月 1 日收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书面通知,那么复议时效就从 5 月 1 日起算。
2、公告形式情况
如果是以公告形式告知土地征收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视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比如,征收部门发布公告,告知土地征收事宜,并规定公告期为 30 日,那么从公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时效。
3、口头告知情况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是口头告知被征收人相关行政行为的,应当以被征收人能够证明的知道该行政行为的日期为准。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时效一般为六十日,起算时间根据不同情况有明确规定。若超时效也有一定的应对办法。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存在如何确定“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争议、不同地区对时效规定的执行差异等问题。如果您在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