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因案件情况而异。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案情复杂可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延长2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15日,补充侦查每次1个月,以2次为限。审判阶段,一审一般2个月,至迟不超3个月,可能判死刑等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一、逮捕的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内的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在特定情况下会达到较长时间。
1、一般最长情况
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从最初的2个月,加上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的1个月,再加上针对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的2个月,以及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的2个月,总共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这是在正常的侦查流程且符合相应延长条件下的最长侦查羁押期限。
2、特殊情况的影响
如果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三、逮捕后羁押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逮捕后羁押期限并非绝对固定,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可以延长。
1、基于案件复杂性的延长
当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这是因为这些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如交通不便导致调查取证时间长,犯罪集团或流窜作案使得案件线索复杂等,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侦查工作。
2、基于刑罚可能的延长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是考虑到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的案件,其犯罪情节往往更为严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也更为严格和复杂,需要更多时间来确保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其他特殊情况的延长
在审判阶段,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些特殊情形可能涉及到案件的社会影响、证据的特殊性质等因素。
综上所述,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规定和可能的延长情形。在实际的法律程序中,还可能会遇到诸如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的处理等复杂情况。如果您对逮捕羁押期限的具体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涉及到相关的法律纠纷,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