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离婚时的归属需根据多种情况判断。若为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归其个人;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涉及家庭共有,需先析产再确定夫妻份额。

一、拆迁安置房离婚时归谁所有

拆迁安置房离婚时的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1、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安置

如果该拆迁安置房是由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拆迁安置而来,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通常情况下,该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前拥有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拆迁获得了安置房,且安置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这种情况下该安置房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财产购买

若拆迁安置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积蓄支付了安置房的差价,使原本的拆迁安置权益转化为实际的房屋,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拆迁安置

当拆迁安置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时,需要先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双方在其中所占的份额。比如,拆迁时是按家庭人口数进行安置的,那么夫妻双方应根据各自的份额来分割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离婚时归谁所有(0)

二、婚前房产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房在离婚时的分割,主要取决于安置房的性质和登记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若婚前房产拆迁后,安置房登记在原房产所有人名下,那么该安置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为其本质上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例如,女方婚前的房产拆迁后,安置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不能要求分割该安置房。

2、登记在双方名下

如果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可能会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安置房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比如,男方婚前房产拆迁后,出于某种原因将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女方就有权要求分割该安置房。

3、婚后有共同投入

即使是婚前房产拆迁安置,但婚后夫妻双方对安置房有共同投入,如装修等,那么对于这部分投入所增值的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适当补偿。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对安置房进行了装修,使房屋价值有所提升,离婚时装修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婚后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也有多种情况需要考虑。

1、按份共有情况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了夫妻双方各自的份额,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该份额进行分配。比如,拆迁协议中写明夫妻双方各占安置房50%的份额,离婚时就以此为依据进行分割。

2、共同共有情况

若没有明确份额,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共有。在分配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较大,在分配安置房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3、涉及第三人权益

当拆迁安置房涉及第三人权益时,如与其他家庭成员共有,那么需要先解决与第三人的权益问题,再对夫妻之间的份额进行分配。比如,拆迁时是按家庭人口数安置,除了夫妻还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那么要先确定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后,再分割夫妻的部分。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在离婚时的归属和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其他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拆迁政策的不同、房屋登记的特殊情况等。如果您在拆迁安置房离婚分割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