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侵权举证责任的承担需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若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
一、高空抛物侵权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有明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侵权人举证
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那么该侵权人需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有监控清晰拍到某人从某楼层窗户抛出物品砸伤他人,此人就需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否存在免责事由等。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
当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例如,住户可以通过提供事发时自己不在家的证据,如出行记录、证人证言等,来排除自己的嫌疑。
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举证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所以物业要举证自己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像是否安装监控、设置警示标识等。
二、高空抛物侵权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如何举证自己不是侵权人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需要从多方面进行举证。
1、证明事发时不在现场
可以通过提供自己的出行记录,如飞机票、火车票、公交车刷卡记录等,证明事发时自己在其他地方。也可以有证人证言,比如同事、朋友能证明事发时自己在单位或其他场所。
2、证明自己不具备实施侵权行为的条件
例如,家中窗户常年封闭,且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或者窗户安装了防护栏,物品根本无法从窗户抛出等。
3、证明自己没有导致物品坠落的可能
如果家中没有可能坠落的物品,或者对可能坠落的物品采取了合理的固定措施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比如阳台上的花盆都有牢固的托架固定,不会轻易坠落。
三、高空抛物侵权物业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物业在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
1、证明已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
物业要举证自己安装了符合要求的监控设备,且监控设备在事发时正常运行,能够覆盖可能发生高空抛物的区域。同时,要证明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业主不得高空抛物。
2、证明已履行日常管理义务
物业需证明对建筑物的外墙、窗户等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有定期的检查记录,对松动的窗户进行了及时维修等。
3、证明在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当发生高空抛物侵权事件后,物业要证明自己及时采取了救助伤者、协助调查等措施。例如,有相关的救助记录和协助警方调查的记录等。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不同主体的举证责任各有不同。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高空抛物与其他侵权行为竞合、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况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高空抛物侵权方面有更多法律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