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是指受害人的诉讼请求仅限于赔偿,对于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等问题并无争议。其程序一般包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若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以下将详细介绍其程序及相关内容。
一、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需遵循特定程序。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这是必经的前置程序,赔偿义务机关通常为实施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
1、提出申请
赔偿请求人需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若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2、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需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应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赔偿协议;若决定不予赔偿,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3、提起诉讼
若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申请的注意事项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申请有诸多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关乎申请的成败。
1、时效问题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2、证据收集
赔偿请求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以及该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3、准确确定赔偿义务机关
不同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有所不同,如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三、法院审理单独行政赔偿案件的流程
法院审理单独行政赔偿案件有一套规范的流程。
1、立案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准备
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开庭审理
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4、作出判决
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会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涉及申请、处理、诉讼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遇到赔偿范围的界定、证据的采信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行政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