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免于起诉一般没有犯罪记录。但需区分相对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等不同情形,相对不起诉通常意味着有违法事实存在,可能会有相关违法记录;而绝对不起诉等情况,因不构成犯罪,通常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等类型。不同类型的不起诉对于是否有犯罪记录的判定有所不同。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出现这些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于本质上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有犯罪记录。例如,张三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检察院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张三就不会有犯罪记录。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实际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是基于情节轻微等因素,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虽然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但存在违法事实,可能会留下违法记录,不过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犯罪记录。比如李四实施了盗窃行为,但盗窃金额较小且有自首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四可能会有违法相关的记录留存。

证据不足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由于最终没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所以也不会有犯罪记录。例如王五被怀疑涉嫌诈骗,但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依然不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王五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刑事犯罪免于起诉有没有犯罪记录(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