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车辆被扣押后,在接受完行政处罚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可以取回。一般需要等交警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确定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当驾驶人因醉驾导致车辆被扣押,这是交警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押车辆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以确定事故相关情况或车辆是否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等。
在扣押期间,交警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自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车辆。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需要前往交警部门办理取车手续。办理手续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醉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除了要处理车辆取回的事宜,还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只有当驾驶人完成了这些行政处罚相关的流程,且符合取车条件时,才能顺利取回被扣押的车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没有去领取车辆,逾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如停车费等。所以,当事人应密切关注交警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取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