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既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时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从纪律层面来看,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违反了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滥用职权通常表现为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随意干预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擅自改变正常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这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违反了工作纪律中关于正确履行职责、按规定行使权力的要求。玩忽职守则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例如,工作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敷衍了事,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监管的不监管,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这显然违背了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的工作纪律要求。

从法律层面来说,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达到一定危害后果时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损失包括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例如,在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如果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违规发放许可证,或者玩忽职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众多人员身体伤害和巨大经济损失,那么该监管人员就可能被以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不仅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公信力,在严重情况下还会触犯法律红线,必须受到相应的惩处。

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属于违反什么纪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