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儿子的名义买房是否算首套房,需要根据儿子名下的房产情况、贷款情况以及当地的政策来确定。若儿子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通常算首套房;若存在相关房产或贷款情况,则可能不算。
在判断以儿子名义买房是否为首套房时,有多个方面需要考虑。
房产登记情况。如果儿子在购房当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没有任何房产登记信息,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看,具备了认定首套房的基本条件。例如,儿子此前从未购买过房产,或者曾经购买的房产已经完成出售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名下无房,那么在房产登记层面是有可能被认定为首套房的。
贷款记录。即便儿子名下没有房产,但如果有过住房贷款记录,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在很多城市的认定标准中,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哪怕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房时也可能不被认定为首套房。比如儿子曾经贷款买过一套房,之后将房子卖掉并还清了贷款,此时再以他的名义买房,有些地方可能会将其视为二套房。
不同地区的首套房认定政策存在差异。一些城市采用“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即只看购房者名下的房产数量,不考虑贷款记录。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儿子名下无房,就算有过贷款记录,再次购房仍可认定为首套房。而有些城市实行“认贷不认房”,只关注贷款记录,只要有过住房贷款,再买房就不算首套房。还有部分城市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既要看名下房产,又要看贷款记录,只有两者都符合首套房条件时,才能认定为首套房。
综上所述,以儿子名义买房是否算首套房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上述多种因素,并结合当地具体的政策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