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包括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需要的资料主要有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一、诉讼离婚程序

1. 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一般而言,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都会受理立案。

2. 审理阶段: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开庭审理时,法院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查明案件事实。

3. 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二、诉讼离婚所需资料

1. 基本证件材料: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和身份信息。

2.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 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清单,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若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关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

诉讼离婚的程序和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需要什么资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