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又犯罪不会直接加重处罚,但会面临取消取保候审措施、数罪并罚等后果,可能导致最终量刑更重。

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就直接加重处罚的条款。加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而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将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列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时,会带来一系列不利于嫌疑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也就是说,原本的取保候审措施会被取消,犯罪嫌疑人会被重新羁押。

对于新犯的罪行,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会将前罪和新犯的罪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结果往往会使犯罪嫌疑人面临更重的刑罚。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了诈骗罪。法院在审判时,会分别对盗窃罪和诈骗罪进行量刑,然后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刑罚,这样实际执行的刑罚可能会比只犯一罪时要长。

虽然取保候审又犯罪不会直接加重处罚,但由于取消取保候审和数罪并罚等情况,会导致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取保候审又犯罪是否要加重处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