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和中止主要区别在于未得逞的原因不同,未遂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中止则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从法律定义上看,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而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在未得逞的原因方面,这是二者最核心的区别。犯罪未遂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无法完成。这些因素可能是外界的客观障碍,比如行窃时被他人发现制止;也可能是自身能力的限制,例如实施暴力犯罪时因自身身体突发疾病而无法继续。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意图。这种主动性体现为行为人在有条件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犯罪行为。比如,在实施杀人行为过程中,突然良心发现,主动放弃了杀人的念头。
从发生的阶段来看,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之后,即犯罪行为已经进入实际执行阶段但未得逞。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就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甚至在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时,行为人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也构成犯罪中止。
在处罚上,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人更大程度的从宽处理,因为犯罪中止反映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降低和对社会危害的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