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起诉离婚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参加调解、开庭审理、等待判决等步骤。

要进行起诉前的准备工作。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起诉材料,主要有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说明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还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能够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证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子女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相关证据等。

立案环节。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若符合,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立案后,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安排调解员或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试图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若调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时,双方需要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原告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被告则进行答辩和反驳。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等待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