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后,应积极应对,可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尝试达成分期还款等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则需积极准备证据参加诉讼,配合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
当面临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的情况时,首先要保持冷静,避免逃避问题。逃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第一步是主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向债权人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表达自己愿意还款的诚意,尝试达成分期还款、延长还款期限等解决方案。如果债权人同意协商方案,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的还款计划。这样既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也能给债务人一定的缓冲时间来筹集资金还款。
若协商不成,债务人就需要积极准备参加诉讼。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状况确实困难的证据,像收入证明、资产负债表等。同时,仔细研究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和证据,准备好合理的答辩意见。在法庭上,要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遵守法庭纪律。
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败诉,债务人需要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仍然无力偿还,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此时,债务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
即使暂时无力偿还全部债务,债务人也应尽可能偿还一部分,以显示自己的还款诚意。并且在后续的生活中,要努力增加收入,节约开支,争取早日还清债务。面对被起诉的情况,积极应对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