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户口本丢失仍可办理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先补办结婚证和户口本或开具相关证明再办理;诉讼离婚可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和派出所开具证明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若结婚证和户口本丢失,可依据不同的离婚方式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所以当这些证件丢失时,首先要进行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对于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而户口本丢失,需户主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若户主无法亲自办理,也可委托他人,需提供户主的书面委托书等材料。补办完成后,夫妻双方携带补办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即使结婚证和户口本丢失,也不影响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户口本丢失的问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准备好这些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诉讼所需材料,如民事起诉状等,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