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女方可以提起,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原则上不得提起,但存在特殊情况时除外。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平和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而对于男方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谓“确有必要”,比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在怀孕期间离婚,涉及到诸多法律和实际问题,尤其是关于未出生孩子的权益保障等,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